为做好今年供暖季天然气保供工作,近一段时间,发展改革委、能源局会同各有关部门、地方和企业,在天然气增产增供、管网联通、储气能力建设、调峰预案准备等方面,逐项推动任务落实,目前已落实的资源量能够足额保障民生用气的需求。
为及时应对供暖期间出现新的情况和问题,从11月1日开始,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并启动了日调度日报告工作机制,每日与相关部门、地方和主要供气企业进行对接,汇总天然气供需、价格、管存罐存、进口管道气、天气、安全等方面的信息和情况,及时指导和督促各地处置个案问题,加强价格监测,切实维护民生用气价格稳定。
下一步,在已落实民生用气需求量的前提下,要做到责任落实到位,预案准备到位。一方面,要压实各方责任。地方政府是保障民生用气的责任主体,各地要根据合同确定的资源,严格以供定需,科学调度资源,优先保障民生用气需求。供气企业是保障天然气安全、足量、稳定供应的责任主体,要严格按照已经签订的合同供气。发展改革委、能源局将会同有关方面加强合同监管,严肃追责合同履行不到位的企业。